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期限规定是什么?

2023-08-20 20:41:50 来源: 法问网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明确交通事故责任最直观的一个证据,是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一个重要依据。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是交通事故受害人请求赔偿的依据。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期限是多久呢?详情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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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问题。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建议】

就事故认定期限问题,应多与事故处理交警联系并书面质询。因事故认定是法规强制性规定,如果办案交警无故拖延,也可以向其上级事故处理部门、信访部门、法制部门、公安督察部门反映,以使纠纷尽快得到解决。

以上就是律霸小编整理的交通事故认定作出期限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是在交通事故发生10日内处理,如有其它情况,详情请咨询交警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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