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事先告知不宜饮酒 劝酒未超限度不侵权

2023-08-25 01:27:38 来源: 法治时报

未事先告知不宜饮酒 劝酒未超限度不侵权(主题)

法治时报记者 何海东 通讯员 何信龙

王某邀请周某一家及其他老乡聚餐,周某因心脏病急性发作致死亡。周某的妻子万某将共同饮酒的11人诉至法院,请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49万余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原告万某等的诉讼请求。万某不服,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资料图】

一人聚会回家后发病死亡

妻子将11名劝酒者告上法庭

据了解,周某与万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3月21日下午,王某邀请周某一家及其他老乡共20多人聚餐。席间,周某与其他人共同饮酒。当天20时许,聚餐结束后,周某没有参与大家的打牌活动。21时左右,周某骑电动自行车搭载妻儿回到家中。当晚,周某在家中无明显诱因跌倒在床,呼之不应。万某遂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车到达现场后,医护人员发现周某已死亡,经抢救未能恢复心跳。

经鉴定,死者周某符合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常见的诱因有:外伤、争吵、情绪激动、惊吓、精神紧张、劳累、体力活动增加、饮酒等。经检测,周某生前存在饮酒情况,可成为诱发心脏疾病发作因素。其后,周某的妻儿将共同饮酒的11人诉至法院,请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49万余元。

诉讼过程中,万某表示,当天周某饮用的是白酒,具体喝多少不清楚,其间有人向周某劝酒但没有拼酒,她没有劝阻周某喝酒。聚餐前,周某和万某都不知道周某有心脏疾病,其之前也没有犯病过,平时饭量较大,也没有因身体问题到医院检查治疗。当晚聚餐结束时,周某处于醉醺状态,但意识还清醒。周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万某顺利回到家,途中并没有发生意外。

死者与妻子未明示患病不宜饮酒

法院认为劝酒未超限度驳回诉请

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万某等主张11名被告在聚餐中轮流向周某敬酒并劝酒,导致其在回家后因饮酒过多陷入昏迷继而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但周某及其妻子万某均没有向聚餐组织者王某及其他被告明示周某患有心脏疾病不宜饮酒,而且万某也没有证据证明甚至也没有陈述出王某等被告如何超出合理限度地向周某敬酒并劝酒。因此,11名被告在组织、参加聚餐活动中并不存在侵权行为,万某主张11名被告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于法无据,不予支持。该院判决驳回万某等的诉讼请求。

万某等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亲戚朋友聚餐中相互敬酒、劝酒属平常的酒桌饮酒行为,只要不超出合理限度都具有合理性,每个饮酒者都应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有最高的注意义务。同时,聚会饮酒属于社交自由空间,法律干预应适当谨慎,共同饮酒人安全注意义务的程度应以一般人的普遍注意为限,在一般人的可预见范围内。

本案中,审判团队准确把握因果关系、安全注意义务的判断,依法认定共同饮酒人之间是否具有过错,较好地平衡了社会交往与风险控制的双重需求,树立了“适度饮酒”“相互照顾”的社会导向,有助于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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